第一章【1 / 8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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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一、混】

吕雉很早就进入了刘邦的生活,早到公元前214年。

当时的刘邦,不过是大秦帝国中一个极不起眼的小公务员,算不上个官,充其量是个吏。工作之余,他游荡于沛县街市,悠哉游哉,漫不经心,把周遭一切都看在眼里,却又都没放在眼里。

他出门,头上总爱戴一顶“亭长冠”。为做此冠,刘邦煞费苦心,派人专程到薛县订制。薛县地方大不,制冠手艺倒是一流。冠以竹皮为骨,外裱漆丽,冠顶扁而细长,形如楚国贵族长冠。

冠是山寨版的冠,戴在头上,一般人却看不出身份。这让刘邦十分受用,一副像我这种牛人,想找个人佩服一下,就只能去照镜子的神情。

这顶竹冠是他的钟爱,一直带在身边。多年后他做了皇帝,闲暇时也要拿出来戴戴,以回味当初在沛县虚度的烂漫时光。

当年,他头顶“刘氏冠”大摇大摆地出肉铺进酒馆,坐下便与友人放肆痛饮,喝大了就神侃胡聊,满嘴跑马车,或者吐一地,才不在意旁人用何种眼光打量他。

有两家酒馆的女老板与他熟识,并不向他催要欠下的酒账,很多时候干脆就免单。刘邦兜里常常一个子儿没有,穷得叮当都不响,却从来就不缺对他好,与他暧昧温存的女人。

沛县的有头有脸的人物既羡慕,又嫉妒,还有些惊讶,无法表达此等复杂的心情,只能在心底颇有几分酸楚地感叹:世上有几个女人一生中没有爱上过流氓!

沛县城东门外,有一处泗水亭——刘邦混薪水的地方。

那时他有一个头衔:泗水亭亭长。

这是一份吃力不讨好的差事,既不清闲亦无油水可捞。管辖的事务不大,却相当繁琐,今日接待官员,明日缉捕盗贼,后日为县政府采买购物,还要传递文书,调节民事纠纷。

诸多细碎公务办妥了应当应份,不受嘉奖;办砸了,官员不满,乡亲骂街,两头受气。

这倒霉催的差事,老实巴交目不识丁的农民干不了,富家子弟不屑于干,唯有刘邦这等出身平民的半文盲干得投入。

亭长,是刘邦平生第一份差事,这一年他已经35岁。

男人三十而立——中国人之口头禅。立为立业,可无论三十而立,还是四十不惑,大多数人做工干活,仅为了混一碗饭吃而已,何谈立业?谈不上也罢了,却乌鸦嫌猪黑,自己活得比鬼火亮一点,还假装太阳照别人。

说到立业,必说成家,所谓成家立业。二者实际并无关联,无非是强调传宗接代与养家糊口同等紧要。

刘邦的哥哥刘伯,便是“成家立业”之典范。此人早早地娶了妻,另立门户,过着庸而又俗的小日子。

相形之下,刘邦很另类,人们看他的目光难免有些鄙夷。

可是,若要让刘邦复制粘贴刘伯的人生,他恨不得一头撞死。在他眼里,刘伯的人生,无疑是千人一面的钟点人生:按点出生,按点长大,按点干活,按点娶亲,按点产子,循规蹈矩,传宗接代,周而复始,宛如当了一辈子钟点工。他们明白到什么年龄该干什么,却从没想过自己爱干什么。

与其按钟点消磨人生,不如过闲散随意的日子,没立业,但有饭吃,未成家,却有女人。

家里没饭辙,刘邦便去大哥家蹭,一个人去孤单,还捎带一帮狐朋狗友同往。去得多了,大嫂甩脸子,摔盆砸碗敲锅铲,再去,便是清锅冷灶,热水都喝不上一碗,搞得刘邦很尴尬。

哥们儿嘲讽他没面子,他也的确没面子,他这个小叔子在大嫂眼里就是个没正形的货。大嫂用足以击落苍蝇的目光盯他一眼,眼中的内容是给他的评价:混吃等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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