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媵婢阿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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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其实已活了太久,周王成阳霈并不是它的第一任主人,它历经过好几代时局变迁,见过无数潮起潮落,拥有过它的人有许多,可是它记得最深的,只有成阳霈。爱阅读后代关于自己他的评价一向不一,有人说他是暴君,有人说他是昏君,总之,贬都是相似的,贬的方式各有各的不同。可偏偏就是这个人,是这千年之中唯一让它心甘情愿肯认作主人的。

别人都不知道事情真相,只会以讹传讹,只有自己,看透了所有故事的细枝末节,才在最后看清楚了他。

他才是那个薄情寡义,胜者为王的世界上,最有人性的人。

那一年,也不过大约三十年前,想来却总觉得很遥远,大概是因为太平日子过得太多了。那一年,前朝刚如流星坠地般分裂成无数细小星光,人人皆可自立为王,小国在各地拔地而起。然后,就如所有的动物那样,物竞天择,很快,就有了高下之分。

大国靠战争,小国靠联姻,想要变成大国的小国,就要靠与大国和亲。当时还只是一个位于南方弹丸之地的小小郑国,原本就没什么国力,老郑王也没什么变成大国的宏图大志,可偏偏近年来他的身体又每况愈下,所以必须要派个公主和最近的大国周国和亲,只求自己不至于被周国吞并,如若还能借此奋发一把,自然是再好不过的。

想来也真是风水轮流转,如果老郑王能知道今天一统天下的,会是他从不抱什么希望的幼子段洵,斗败了一个个如狼似虎的国家,会不会还会想要和亲?不过,如果当年他不和亲,想来也激发不出段洵的非得统一天下的能力。

一切,不过是有因有果。

至于周国,可能是本就不屑于郑国这块贫瘠的土地,离自己这么近,想要吞并乃是分分钟的事情,也可能是听过很多关于郑国女子个个美丽的传言,在收到老郑王献女和亲的请求之时,就这么轻松地答应

了做他的女婿。

婚礼定在三月。

春末,百花最后的时节,开得最好最盛。和亲队伍抬着明华公主到达周国,沿路皆是木笔,紫色的木笔花,像画匠的笔端,沾了绛紫颜料,可作晚霞满天。或许,这正是周这个国家对于这位独自远嫁而来的公主的欢迎。

沾着紫色木笔花香的风,带着道路两旁乌压压的百姓的敬仰,若通人意,掀起了轿帘一角,露出轿中人***半寸,纵然只是这样虚无缥缈的一瞬,人们也为此顾不上被执戟侍卫无情处置的后果,个个伸长了脖子往那处看,仿佛只要看到了轿帘之内公主的半寸绣鞋,便此生足矣。

事实上就连侍卫们也忍不住偷偷要瞧上一眼,人人皆知郑国女子皆样貌姣好,尤其是郑王幺女明华公主,不但容貌在以美丽闻名的五个郑国公主中还首屈一指,且听说内外兼修,琴棋书画,茶道香道,无一不精。且更吸引人的一点,是这位最小的郑国公主自幼被父亲兄长保护地严严实实,除郑王与兄长外,再无男子见过,所有一切有关于容貌的描述,皆是他国贵族男子们的想入非非,传入坊间,倒成了言之凿凿的话,有传言云:朝见明华,夕死可矣。

如此妙人,秘而不宣,一日日便成了天下每一个男子心头的朱砂痣、窗外的白月光,求而不得,辗转反侧,所谓伊人,在水一方。

而今这因其美与神秘被天下人形容成仙人之姿的明华公主,正一袭凤穿牡丹红嫁衣,端坐在床榻之侧。重重嫁衣,将身体包裹得密不透风,如一件被小心保护的脆弱薄胎瓷器。桌上红烛闪烁,恍惚可见此具全天下最神秘而令人向往的身体,似乎正在微微颤抖着,许是烛火摇曳的错觉,许是新嫁娘的紧张。

只是长久,月上柳梢,房里却还是只有她一人,并没有等来这世上唯一有资格掀开她的盖头,一睹其真容的男子。

檐外悬着的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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